自稱在南海某部當兵,在網上認識初中女生並與其抗癌食物“談戀愛”
  羊城晚報訊 記者鄭誠,通訊員柱平、凌蔚報道:由於自小就想成為一名軍人,南海一男子竟買來軍裝冒充軍人,還以軍人身份與一名初二女生“談戀愛”(詳見本報7月25日報道《少女初夜獻“特種兵” 不料對方是醫院固態硬碟保安》)。7日,記者從南海法院獲悉,這名男子被法院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這名來自黑龍江的男子名叫張某森,今年22歲,其本身的職業是南海某醫院的一名保安。據公訴機關指控,張某森在網上購買了中國人太平洋房屋民解放軍春秋常服、中尉軍銜、軍帽、軍靴等物品,冒充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隊的中尉軍官,以“中國特種兵”的身份示人,同時將穿著軍裝的照片放在網上。
  1月中旬,張某森通過QQ加今年14歲的小美(化名)為好友。看到張的個人資料里通訊地址里寫著“廣東省佛山太平洋房屋市陸軍總參謀部”,小美便通過驗證請求。之後的聊天中,張某森稱自己是一名中尉軍官,目前在南海一部隊當兵。兩人很快就聊得火熱,並很快確定了戀愛關係,小美還將初夜獻給了這名“軍人”。
  小美的母親何女士一直反對女兒和張某森在一起,於是找人進行調查,發現其mSATA根本不是一名軍人,隨後報警。3月2日,民警在張某森任職的醫院宿舍將其抓獲。南海法院進行審理後認為,其行為已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從輕處罰,遂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年。
  該案的主辦法官告訴記者,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是一個比較特殊的罪名,特殊之處就在於冒充的對象比較特別。這一點與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的招搖撞騙罪有類似之處,兩者都是冒充特殊身份招搖撞騙,一個是冒充軍人身份,一個是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這兩種身份的人員,分別承擔著保家衛國和服務社會的職能、職責,行為準則有著更高的標準,一旦言行舉止不當,損害的就是國家機關和軍隊的整體形象。這也是為什麼刑法會將這兩種招搖撞騙的行為規定為犯罪。
  法官說,張某森冒充軍人身份欺騙未成年的被害人與其交往並多次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就不再僅僅屬於個人愛好的問題了,這些不當的言行給他所冒充部隊的名聲和軍人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損害到了整個軍隊形象,所以已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編輯:王銳  (原標題:佛山男子假“軍官”與14歲初中女生“談戀愛”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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